气体检测报警仪作为易燃易爆、有毒有害等危险气体泄漏及无序释放检测报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,正确使用、维护并保证其检测结果的准确性,是预防火灾爆炸、中毒窒息事故的前提条件。《气体检测报警仪安全使用及维护规程》规定了固定式、便携式及移动式三种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选择、配置、报警值设定、报警处置、检定/校准、使用中检验、报废处置、资料管理、人员培训等方面的管理要求,为企业精准使用和有效维护各类气体检测报警仪提供了完整、系统的管理方案。如明确了固定式仪器的常规检查项目、便携式仪器使用前检查内容,使得仪器的日常使用和维护有章可循;提出“使用中检验”的理念,强调除了需要定期检定、校准仪器外,还应在使用过程中实时检验,保证气体检测报警仪和报警系统的准确可靠;在报警处置方面要求实施闭环管理,要完整、准确地记录报警及处置情况,并定期进行报警情况统计分析,把握及灵活运用规律性变化。
本标准的另一亮点是拓宽了危险气体检测报警仪的使用范畴。结合近年来时有发生的硫化氢中毒、氮气窒息等安全事故,本标准给出了诸如惰性气体(气瓶)储存、污水池清理作业等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气体“无序释放”环境中检测仪器的使用方法。如正常情况下视为非爆炸或无毒区,但在检修、清理(污水池)、受限空间作业等过程中,可能转变为燃爆或有毒危险区域时,应配备移动式仪器;在可能存在中毒窒息风险的环境作业时(如清理脱硫塔、污水池、地下管网),应在现场配备移动式或便携式仪器,进行连续检测,仪器应具备现场声光报警功能。
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并未局限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环节,而是扩展为可能存在易燃易爆、有毒有害气体(蒸气)泄漏,以及作业过程中可能无序释放危险气体的相关单位。合理运用《气体检测报警仪安全使用及维护规程》,时刻保持对危险气体的灵敏“嗅觉”,将对相关单位有效防范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火灾爆炸、中毒窒息事故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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